公开办事和服务承诺制度 为稳步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特制订公开办事和服务承诺制度:
一、公开办事制度。所有的公积金业务政策和业务操作程序均在公积金业务大厅和分中心公积金网站予以公布,在业务大厅摆放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备索。分中心网站将不断更新动态宣传内容,及时将国家法规、上级文件和本市的政策向职工公布。
二、服务承诺制度。
1、“首问负责制”。对来分中心业务大厅咨询、办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或电话咨询,第一个接触来人来电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将主动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或来电,负责答复并为其解释相关提问,引导来访人办理业务。属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解答和办理,不属于责任人经办的业务则负责联系和协调。
2、“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单位经办员和职工个人,工作人员必须准确地、全面地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规定和要求。
3、“限时办结制”。
(1)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凡符合贷款条件、手续齐备、真实的,即来即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申请人;对需要先行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申请人。
(2)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凡符合提取政策规定、资料齐备、真实的,即来即办。
(3) 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凡符合缴存政策标准、资料齐备的,即来即办。
4、服务标准
(1) 主动热情。工作人员对来办事的职工群众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2) 挂牌上岗。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3) 廉洁高效。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以工作之便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答复咨询时要耐心诚恳地解释,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为做好承诺服务,昆山分中心综合科负责对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受理。
投诉电话:57576200;投诉信箱:gjj@k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