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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工作职责
1、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
2、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核准手续和职工调入外市的转移手续。
3、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并初审,对月度贷款发放情况统计、分析并报主任室。
4、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房源单位的申请。
5、负责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建立二次以上逾期贷款的催收台帐,抓好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6、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查询服务工作。
7、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代设密码登记手续、密码挂失登记手续。
8、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托管手续。
9、负责办理缴存单位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
10、负责提取、贷款等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手续。
11、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方面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中心主任室工作职责
1、在苏州市中心和昆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市中心授权范围内分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至各业务科室,对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检查督促协调,保证年度工作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负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政策方案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方案筹划、重要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4、负责分中心和相关部门合作关系的协调。
5、负责开展与受托银行、担保公司、房源单位等单位的业务合作,主持召开季度、年度工作例会。
6、负责分中心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建设,抓好分中心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答复咨询、归集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处理及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工作。
2、负责对业务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3、承担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
4、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单位的开户缴存登记手续。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在市中心指导下做好业务系统软件的更新工作;负责分中心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6、负责车辆的调度、维护和使用管理。
7、负责单位文件的发文邮寄工作。
8、负责分中心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制订和完善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好对分中心工作人员百分考核的汇总工作。
10、负责单位的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发放、后勤服务、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和管理等工作。
11、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山分中心工作职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70号)和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授权书等有关文件规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并向市公积金中心报送本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以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5、按照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记载并明细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情况;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7、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
8、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9、落实和执行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10、承办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工作职责
1、编制和执行经费财务收支计划,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
3、负责住房公积金专户管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个人明细帐;负责中心与各受托银行的票据交割和票据录入工作,严格票据交接手续并认真审核,及时处理票据交割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接受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对帐及查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卡的发放管理工作。
5、负责与受托银行对账、结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业务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6、负责编制并按时报送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的统计报表。
7、负责编制并按时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
8、保管好会计帐、表、簿、卡及传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和财务用章;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移交手续;
9、负责对受托银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协助综合科做好对各缴存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